4.1定义活跃用户

要促进用户活跃,就要先明确活跃用户的划分标准。需要说明的是,在业界不存在一个统一的划分标准,不同的互联网企业,只有根据自己的具体业务、产品类型以及用户行为特性,合理地定义的一套适用于自己的标准,才能把用户活跃做好。

一般来说,我们需要从时间、行为、负面标签3个维度来制定活跃用户的标准,本节就将依次介绍这些维度。

4.1.1 时间维度

根据不同企业主营业务的频率,我们可以从时间的角度来定义活跃用户。

对于微信、抖音这些国民级的高频应用,就应该选择DAU作为核心指标,用户平均使用频次越高,指标的数值就可以定更高。例如微信的平均使用频次肯定是高于抖音的,我们就可以把微信的活跃用户定义为“当日启动10次”,抖音的活跃用户定义为“当日启动2次”。

对于那些服务频次中等的应用,包括电商、垂直社区等,则可选择WAU(Weekly Active Users,周活跃用户数)作为核心指标。例如淘宝可以“每周加入1件购物车”作为划分活跃用户的依据,而知乎可以采用“每周点赞超过3次”。

对于一些服务频次较低的应用,如旅游、房产等,我们就只能选择MAU(Monthly Active Users,月活跃用户数)作为核心指标了。例如携程可以定义为“每月搜索1次”,而链家可以定义为“每月收藏房源1次”。

那么,除了我们常见的DAU、WAU、MAU之外,有没有频次再低一些的应用,需要用“年”来定义活跃用户呢?很遗憾,尽管YAU(Yearly Active Users)在游戏的一些报盘中会出现,但是在定义活跃用户的场景下,答案是否定的。这一来是因为以年为周期统计用户行为,实在太粗放,不适合精细化运营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非常低频的业务(例如婚丧嫁娶),其实是不适合互联网化的。

将希望寄托于用户为一个使用频率不高的产品付出较高的代价,无论是时间还是金钱,显然不符合人们正常的消费观。违背人性的需求,自然就是伪需求。

——周鸿祎,《极致产品》

4.1.2 行为维度

除了从时间划分活跃用户以外,我们还能通过用户的行为维度来划分活跃用户。其实在本章开篇我们已经提到过,活跃用户的概念之所以被提出来,是因为注册用户数这个指标无法直观地反应有多少用户能为产品贡献价值。那么顺着这个思路,只要我们把用户一些有价值的行为,作为划分活跃用户的标准,岂不是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了吗?

答案是肯定的。作为用户运营,我们首先需要从用户出发,想清楚一个问题——用户的哪些行为,最能反应他们对产品的价值?只要回答了这个问题,就能从行为维度对活跃用户完成划分。

根据所运营产品类型的不同,我们可以选择相应的行为。例如:对于社交类应用,我们可以选择发布内容作为活跃的标准;对于电商类应用,可以选择下单交易作为活跃的标准;对于内容类应用,可以选择参与评论或观看视频作为活跃的标准;对于游戏应用,可以通过每日登录或完成任务作为活跃的标准;如果最近正在推裂变活动,还可以把参与邀请好友作为活跃的标准。

简而言之,行为维度也是划分活跃用户的重要一个考量,需要结合产品的类型,以及不同阶段运营重点,因地制宜地选择合适的行为。从公司的发展战略来看,只要用户的行为是产品设计者想要用户产生的,这个行为就值得被选择。

4.1.3 负面标签

除了从正面判断满足哪些时间和行为的用户属于活跃用户以外,我们还需要把带有一些负面标签的用户,从活跃用户的集合里给“剔除”掉。这类似于2.1.2小节中的“噪声标签”,避免用户运营把一些不适当的用户纳入活跃用户的群体中。

首先,需要排除新增用户。

相信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平时正走在大街上,突然遇到某家企业负责地推的小哥,他会指着身前一些吸引人的小礼品对着我们吆喝:“扫码注册就送!”这时,如果我们单纯地为了得到礼品而下载应用,并注册成为会员,应该被算成是活跃用户吗?

显然不应该。

在集中拉新的时候,不论是地推、异业互推、广告、还是内容运营,吸引的用户群体中有很多都不精准。甚至在上面的场景中,用户在收到礼品以后,就会马上从手机里卸载掉应用。为了避免这类新增用户影响我们对活跃用户走势的判断,我通常建议在划分活用用户时候,排除所有的新增用户。一个用户,至少要在他第二次登录时,我们才认为他是有价值的,也才能被算作活跃用户。

其次,排除用户的误操作。

有时用户会因为误操作打开APP,他们要么在几秒内马上退出,要么一直停留在开机页面,不做进一步操作,这类用户也当然也不应该被计算到活跃用户中。正因为有这种误操作存在,所以我也不建议单纯把启动APP作为识别活跃用户的行为。

第三,排除骚扰引发的用户行为。

一些推广动作,会让用户到平台产生一些行为,然而大多时候,用户并不认可这种推广,而把它当做一种“骚扰”。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诱发的用户行为,也不应该被当做是活跃用户的标签。

例如,近年来被广大网友吐槽的“摇一摇广告”,就是一种电商的套路,有些APP会把传感器灵敏度调到最高,这样用户轻微地晃动就会触发跳转到第三方的电商活动页,形成一次浏览的用户行为,如果再配合用户下一步的误操作,甚至可能导致一次扫脸支付。再比如,一些内容应用经常用“标题党”的Push(推送)消息,吸引用户点击进入应用,然而几秒后,用户发觉自己被欺骗了,就会迅速关闭应用;还有一些音乐应用,会让用户点击广告才能获取免费听歌的权利,这时用户收看广告视频的行为,也不能被当作是活跃的标志。

2025年5月,法制网发表了一篇《手机一晃进广告?关不掉的“摇一摇”藏着这些秘密》的文章,揭露了一些互联网平台通过“摇一摇”功能把用户引流到第三方,并且精心设计页面诱导用户误操作,从而完成付费的套路。

文章中指出,这种推广方式并不精准,大部分用户在跳转之后都不会停留,下单的概率更是少之又少。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关于“摇一摇”跳转的投诉也达到了上百条。

很明显,绝大部分用户并不认可“摇一摇”的推广方式,通过这种渠道诱发特定行为的用户,都不应该被算作活跃用户。

划分活跃用户,是对用户促活的重要一步,它决定了应该将用户往哪个方向进行引导。所以作为用户运营,应该着眼于运营长期收益,设计更为严格的标准,以提高活跃用户的质量。而不是为了得到一个亮眼的活跃用户数据给管理层报喜,而饮鸩止渴般地把活跃用户的门槛一再降低。